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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新型合作经济改革发展试验示范区研究

时间: 2018-12-11

瑞安新型合作经济改革发展试验示范区研究

一、“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进入新阶段

“三位一体”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布置的一项“命题作文”。自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提出了“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后,“三位一体”实践已经走过12年,不仅在浙江省全面铺开,在贵州、山东、河北等地也有积极探索。

其中,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最早探路者的浙江省提出将深化供销社改革融入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的大势中,与农业经营、农村金融、涉农管理等体制改革有机结合,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总体思路,并明确依托供销社组建农合联执行委员会、成立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发展农合联供销服务等供销社改革要求。为此,浙江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试点的工作意见》(浙农试办〔2014〕14号),将瑞安市等7个县市列为“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试点单位。根据“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和7县率先试点情况,浙江省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5〕17号)和15个改革配套子文件。

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标志着浙江省自下而上全面构建了四级农合联组织架构,也标志着“三位一体”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围绕“大农业”的“大农合”、“大农政”格局基本形成。截止目前,共包括942个乡镇农合联、83个县级农合联、11个市农合联和6.61万个农合联会员,全省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涉农服务组织(企业)基本加入了各级农合联。实践证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丰富了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内涵,是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党的十九大之后,农业农村发展地位更加突出,如何在新时代继续发挥“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作用,顺应农业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适应农民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对合作和服务的现实要求,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水平,是新阶段“三位一体”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

 

二、示范区建设的科学内涵

新型合作经济改革发展试验示范区(中国供销“三位一体”合作经济产业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发源地——瑞安,经过十余年的农民合作全面改革和实践后,面临新形势,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而提出的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探索。

示范区是以服务农民为宗旨(农民主体),三位一体为基础,供销合作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合作经济示范区。

1.示范区是对现有农合联组织体系的一种补充和完善。

(1)示范区是新时代带动农民共建共享发展成果的一次模式探索。示范区是以习近平三农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农民为中心,在瑞安现有“三位一体”发展实践的基础上,主动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趋势(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深化和务实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发展的一次积极探索。

示范区主要通过推进“三位一体”产业化经营和实体化运作,通过大农合,搭建大平台,打造大产业,让农民更多、更好分享产业链经营增值收益和城乡要素融合发展成果,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2)示范区发展将通过组建新的经营主体统一运作。示范区是在各级农合联的指导下,坚持“多元主体利益一体化和多元功能融合化”原则,通过股份制、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方式,建立的为农服务的利益共同体,目的是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务实推进“三位一体”合作框架下的产业经营和项目建设。

(3)示范区一个经济合作区域的概念。首先,在产业发展上,主要通过多个点(产业基地、产业集聚区等)的发展支撑,共同构成示范区的产业发展体系,通过产业链、价值链联结成一个合作经济区域;其次,在产城融合上,通过产村一体、产镇一体,形成具有一定经济社会区域范围的特色小镇。

(4)示范区建设的特点是强化“实”和“全”。“实”是推进“三位一体”合作的实体化经营和项目化运作,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生产要素的发展要求。“全”是示范区将按照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要求,把“三位一体”合作作为抓手,拓展现有为农服务领域,推进为农服务的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供应链发展。

2.示范区建设路径:三变、三体、三合

(1)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是示范区建设发展的主要动力。

(2)三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也是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

(3)三合:即“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未来不仅仅是三位一体,也可能是多位一体,是示范区建设的经营主体。

三、示范区建设发展框架

1.空间层面

示范区建设发展主要以瑞安市为空间范围,辐射浙南闽北资源和市场,以现有10万平米物业及其周边区域为集聚核心区(农合城),推进产业发展和产城融合。










瑞安新型合作经济改革发展试验示范区研究

图1 示范区空间发展框架示意图


2.市场层面

示范区立足瑞安,辐射浙南闽北,面向全国和全球整合资源和开拓产品市场,着力打造“四圈经济”

通过创新经营模式,嫁接现代生产经营方式:(1)为产品供应者提供从生产要素获取到产品销售的全产业链、供应链服务,让其共享四圈渠道资源:瑞安温州本地、大区域(浙南闽北)、全国、世界。(2)让产品分销者共享四圈商品资源——瑞安温州本地、大区域(浙南闽北)、全国、世界,高效获取海量优质商品,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3.主体层面

示范区建设经营将依托新的主体运作。主要按照“功能多元化、主体一体化、利益一体化”的原则,由供销、生产、信用、社会企业等主体按照一定股份比例共同成立新的合作经济主体。

新的经营主体负责运营示范区产业发展和产城融合(农合城)建设,通过股份分红、内部化订单合作等方式,让农民享受产业增值收益和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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